天氣炎熱,夜市、分時步行街又熱鬧了起來,如何既滿足人民需求,又體現“上海味”“時尚潮”“國際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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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由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道路運輸局共同制定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試行)》公布,將從8月5日起試行。
嚴禁無序設攤和跨門經營
指導意見提出,要完善商業布局,推進標準化菜市場、早餐門店等商業服務改造完善,推動夜間經濟繁榮發展,創造美好生活環境。
無序設攤和跨門經營是嚴禁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上海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構)筑物內的經營者不得擅自超出門窗和外墻經營。
外擺位的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經營主體建筑紅線,不得在店外進行食品加工。點位設置不得影響周邊環境,不得影響行人通行,不得擅自占用綠地、停車泊位和非機動車停放區域,不得破壞行道樹及其附屬設施,不得影響交通設施,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
合理劃定設攤區域
區人民政府將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綜合考慮市容環境衛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費需求,以及食品安全、“菜籃子”供應保障、市場公平等因素,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于從事經營活動。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具體方案,征求周邊市民意見,并向社會公布。
劃定的設攤區域內可設置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疏導點是以服務基本民生為主,采取入場入室經營的點位,結合標準化菜市場、早餐網點等民生服務實際情況,在暫時供應不足的區域設置。管控點是以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為主,利用閑置空間經營的點位,面向消費需求,暢通本地農產品銷售渠道。
完善垃圾分類等配套設施,設攤管理納入“一網統管”
指導意見明確,設攤區域應當合理配置環衛、垃圾分類、污水處理、交通、照明、標識標牌等配套設施,合理設置車輛停放區域。集市、夜市、分時步行街、早餐車、外擺位等設置的臨時性設施,應當可拆卸、可移動、定期維護更新,保持干凈整潔,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設攤經營活動應當公平公正組織開展,符合設攤方案的管理規范、設置標準、公示制度等要求。參與設攤經營的應當合法合規、文明經營,主動接受相關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管。
各區、街道(鎮、鄉)要將設攤管理納入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平臺,開發務實管用的應用場景。加強信息實時共享,形成線上線下協同,提高應急處置效率,建立從發現到派單處置的全鏈條業務流程,提升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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