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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8月24日電(記者金振婭)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24日聯合印發《進一步深化“六個拓展” 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分類推進簽約服務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向二、三級公立醫院拓展等10項具體要求。
通知明確,到2026年底,緊密型醫聯體牽頭醫院全科醫生(含中醫)均應作為家庭醫生,以基層機構為平臺直接提供簽約服務。到2027年底,二、三級醫院派駐基層機構1年以上的醫生,原則上應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在下沉服務期滿后可繼續依托基層機構開展簽約服務或移交給新派駐的醫生,保證服務連續性?;鶎訖C構要將下沉醫生簽約服務的數量、質量和居民滿意度等情況反饋至派出醫院,作為評價下沉醫生工作成效和服務社會的重要內容。
通知指出,基層機構應當根據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和活動特點,分類開展簽約履約服務。對于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等重點人群,推行以居住地基層機構為主開展簽約。鼓勵以家庭為單位開展簽約,促進家庭醫生與家庭所有成員建立長期穩定的服務關系。廣泛開展簽約服務進機關、進企業、進養老機構等活動。
家庭醫生簽約是分級診療體系的重要一環。通知還提出加快推進簽約服務由全科醫生向??漆t生拓展,分類推進基層機構臨床、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直接參與簽約;有序推進簽約服務由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向民營醫療機構拓展;全面推進簽約服務由慢性病管理向慢性病和傳染病共管拓展;有序推進家庭醫生首診負責制;加快推進數智賦能簽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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